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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5-07-07 16:51:10 浏览量:【字体:大中小】

    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6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工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处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19个问题形成了63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统筹协调、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程跟进落实。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各处室、事业单位承担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整改任务交办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见实见效。

三是做好工作交接。新任局主要领导一月初到任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关于巡察整改的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详细汇报,要求全体人员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同时要求建立“旬报“工作机制,明确局党组会议每月听取巡察工作进展,及时跟进调度巡察整改进度,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的3个问题局党组书记亲自挂牌督办,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落实与上一任局党组书记整改工作交接,向巡察组报送交接清单。

四是常态督查督办。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督查督办机制,明确督查督办的具体内容,不仅要对整改任务的完成进度进行实时跟踪,查看是否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还要深入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质量,确保每一项措施都精准发力、取得实效,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1.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相关工作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长三角区域智能车联网跨域交流合作,与上海临港新片区签署车联网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产业链协同对接、技术标准协同制定、场景体系协同共筑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两地道路测试牌照和测试结果、技术标准等互认互享。二是印发《苏州市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指引》,推动常熟市、苏州工业园区、吴中区、吴江区和高新区等智能车联网重点发展地区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三是探索建立上海-苏州道路测试牌照互认机制,在第六届全球智能驾驶大会暨苏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进会上正式启动沪苏智能网联汽车互认互通工作,协调昆山、太仓优化开放测试路段和区域,推动嘉昆太协同创新圈构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区。

2.关于“深化工业领域节能降耗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工业领域前沿技术研究与交流合作。2025年以来邀请业内专家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举办了多场绿色体系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填报专题说明,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动员及政策宣讲,省级以上开发区、化工园区全面启动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动员及评价体系解读,绿色体系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交流合作等。二是全力实施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制定“十四五”节能改造和关闭退出项目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为解决“节能技改办法不多”的问题,组织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节能诊断服务,为企业节能“把脉开方”。三是着力推进单位GDP和工业增加值能耗压降。针对“单位GDP能耗下降时序进度完成率存在脱幅”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制定印发相关工作通知、持续跟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3.关于“行业安全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苏州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地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的原则,逐级督促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对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动态循环反复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属地落实整改闭环。二是统筹推进全市民爆船舶安全生产“六化”工作。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聚焦“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指导各地督促船舶修造企业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船舶修造行业日常安全防范。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力求做到重点突出、步骤清晰、时间合理、标准明确。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指导船企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促进船舶行业本质安全提升。

4.关于“引导产业创新发展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发挥“组长+链主”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建立产业链发展促进工作组,由市领导牵头协调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并根据工作需要,于2025年3月对产业链发展促进工作组成员进行调整。常态化开展“1030”产业沙龙等对接活动,与科技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2024年工作方案,及时了解产业发展新动态、新技术、新方向,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二是加快建设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制定印发《苏州市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实施意见的通知》,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制定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体系,打造一批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形成创新“雁阵”,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2025年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已获政府发文认定。三是培育企业创新载体平台。强化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能级,聚焦优势产业链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高水平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创新和设计能力强的企业争创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四是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市内大型民营企业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省级专项。2024年25个项目获批承接省“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项目。

5.关于“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挖掘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声学产业支持力度。持续贯彻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工信领域各项扶持政策,不断提升企业政策获得感。大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推动“中国声谷”与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签约落地重大装备与基础设施集成基地(常熟园区)项目。二是持续加大声学产业项目引育。引导常熟等重点板块主动出击,主攻行业领军型、长期主力型、技术迭代快、产品市占率高的头部企业和成长成熟型项目,力争推动一批龙头项目在苏尽快落地。三是做大做强苏州软件产业。制定出台《苏州市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力打造工业软件和信创产业,推动工信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推进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建设。以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为平台,集聚全市重点工业软件企业技术和产品资源,紧盯制造业企业需求,加大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研发创新和应用推广力度。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梳理摸排工业软件应用场景56个,通过现场技术论证和合作对接,推进建设22工业软件应用场景开放建设项目,促进制造业企业和工业软件企业达成联合创新合作,实现双向奔赴。五是积极落实“人工智能+制造业”若干措施。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项目评选工作,遴选出20个典型应用案例,通过政策支持加快典型应用案例的实际应用及复制推广。

6.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仍需加大”问题的整改。一是集聚工业设计高端创新资源。推动苏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全国业务总部落地苏州。成立苏州市工业设计商会,整合资源开展产业赋能活动。二是加强工业设计发展政策引导。梳理工业设计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出台《苏州市大力培育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推动工业设计服务发展。三是建设苏州工业设计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聚合国内外设计师、设计企业资源和广大制造业企业设计需求,以供需对接和数字化创新服务体验为切入点,提供贯穿工业设计基础研究、技术开发、试验检测、成果孵化、用户体验、产品交易等全产业链公共服务。四是全面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制定并落实《苏州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工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地通过加大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力度,进一步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和产业转型升级。五是全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市工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的指示要求,结合前期推动全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基础,积极会同市资规、住建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苏州市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由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政策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转型项目合法延长使用年限、鼓励“工业上楼”、给予容积率超过3.0的项目资金奖励、鼓励创新探索实施“工业安置房”模式等,为全市低效工业用地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挖掘各地低效工业用地利用潜力,持续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资源要素支撑。

7.关于“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用好信息化平台,每月登录并填报经济运行相关数据,为省、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与税务、电力、统计等部门协同,提高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8.关于“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中心统筹协调功能,促进上下联动,确保全市企业服务工作的一致性和高效性。积极推动各地有效整合基层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资源,充分利用属地已建立的助企网络组建助企员队伍。市企服中心与高新区企服中心、常熟市工信局、吴中区工信局等加强联动,开展人才服务,做好企业政策宣贯、诉求排摸、跟踪培育、动态监测、稳企留企等工作。依托各级企服中心,通过定期开展联系沟通或实地走访,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并关注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发布工作动态、宣贯惠企政策、提供申报辅导、组织多样化服务活动等有效促进区县级工作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充分利用“数字工信”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联市县功能,推动各地不断丰富平台服务内容,已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59条。采用“小分队”“专家门诊”等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多轮一对一辅导和诊断,不断优化申报辅导内容和辅导方式。三是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设立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之家”,每月定期组织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之间协作发展,2023年11月启动以来,根据企业需求,已在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吴中区等地,分别围绕政策解读、投融资、企业出海、人才引育等主题。四是加强助企员队伍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助企员队伍建设、用好“助企通”平台的通知》,指导各地不定期开展助企员能力专题培训。

9.关于“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做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适时调整培育政策,印发《苏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等提出26项具体举措;出台《苏州市金融支持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方案》,围绕优化产品服务供给、强化银企对接机制等细化19条具体方案;起草《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2027年)》,进一步指导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会同市数据局、苏数科集团、市工商联等部门建设“助企通”平台,通过企业诉求反馈和助企员走访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0.关于“采集分析企业数据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数据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与试点城市自建平台对接技术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1+2公共服务服务平台已上线使用。通过企业数据管理平台,汇总企业相关的各项数据,根据字段进行汇总、管理、更新和使用,重点提升对重要数据、高频使用数据等采集质量和管理使用,减少企业多头报送、重复填报。二是制定更加科学数据采集机制。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依托信通院、工联院等工信部在苏院所,加强对企业数字化工作的研究和分析,结合国家、省、市相关工作制定更为科学的数据采集机制、填报表格等,优化数据采集和填报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工信部企业调研问卷,组织企业填报数据,开展数字化化能力评估评测。三是加强企业画像分析。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评估、企业上云等工作,做好企业的分类分级管理,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合适的数字化改造建议和手段,更加精准服务企业。

11.关于“奖补政策制定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编制《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制定《2025年苏州市惠企政策清单》,持续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启动2025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围绕“1030”产业体系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四合一”、服务体系及平台建设三个方向,全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平台建设和重要项目落地,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零碳工厂,推动全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将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项目调整为对认定为省级和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给予定额奖励。

12.关于“个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谨”问题的整改。加强系统平台管理,督促已完成验收的项目按照要求上传验收资料至系统平台,根据专项资金验收管理办法同步完成线上线下验收流程。对其他事前支持类项目进行排查,确保各项目按规定完成验收,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控管理。

13.关于“资金发放流程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梳理各项惠企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审核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名单类、资格认定类项目全部实行“免申即享”,主动开展惠企政策兑付,企业无需提出兑付申请即可享受惠企资金。资金由市工信局直接下达企业,减少资金拨付环节,缩短资金兑付周期,实现企业早享、快享惠企资金。

14.关于“资金使用质效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目标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制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时同步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进展的及时监控,严格按照要求实施项目绩效自评价和复核工作。

15.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完善日常教育提醒机制,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日常工作例会、办公会,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有机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沉浸式”廉政学习教育,同时邀请专家教授、纪检监察等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题授课。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年年初对涉及专项资金、采购、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收入支出票据等事权逐项逐人进行排查和认定,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16.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修订《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采购决策、管理、执行、监督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细化采购预算、需求、实施、履约验收等环节流程规范、操作指引,严格管控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转,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健全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机制。根据我局采购项目特点,从财政部门公告的代理机构名单中,择优形成我局采购代理机构库。全部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机制,由采购业务处室经办人、办公室采购联络员在采购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并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17.关于“下属单位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下属单位深入学习和参与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要求各下属单位全面梳理工作流程,认真查找管理漏洞。针对这些漏洞,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与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并纳入单位业务培训学习计划中。健全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档案管理培训,完善台账资料,扎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制定采购管理制度。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执行采购制度,健全采购计划、审批决策、操作流程、监督检查的全链条过程管控,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四是进一步完善差旅相关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相关文件,完成了《因公出差管理规定》内控制度的修订工作。

18.关于“调查研究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明确局领导挂钩联系板块分工及重点企业名单,结合日常工作走访联系挂钩企业,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把联系服务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问题诉求。常态化开展“1030产业沙龙”,广泛掌握中小企业诉求。

19.关于“信息化建设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线上,“政策计算器”“助企通”搭载“苏商通”,借助“苏商通”广泛覆盖面,提升平台使用率、便捷度。利用“苏州工信”“苏州市企业服务总入口”公众号,累计发布63篇“政策计算器”相关宣传推文。二是优化平台功能与用户体验。推出“政策明白卡”,图文并茂呈现政策适用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奖补标准等核心要素。三是做好企业服务平台功能对接。推进“政策计算器”与市数据局一体化公共数据底座无缝对接,已完成数据指标梳理。四是完善升级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原系统已完善升级为苏州市增资扩产项目管理系统,对全市增资扩产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一以贯之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加大推进力度,落实每月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整改落实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定期跟踪问效,确保不再反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重大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持续巩固整改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解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管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使制度成为硬约束,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推动整改落实为切入点,全面实施“苏州智造十大行动”,持续深化“1030”产业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工业对稳增长的主引擎作用,奋力打造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的“智造之城”,推动我市新型工业化走在前、做示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8616307;电子邮箱:jgdw@szgxj.suzhou.gov.cn。

 

 

中共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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