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栏

关于遴选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专项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5-03-17 18:32:57 浏览量:字体: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中期绩效评价)中“奖补资金开展财务审计”相关要求,市工信局拟公开遴选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首批200家试点企业进行中央资金补贴专项财务审计,总价不超过2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点企业申请中小试点奖补涉及的数字化改造投入核算、相关财务资料真实性审核等,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严格完成工作,每家企业形成一份独立的审计报告。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

三、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优先考虑参与过中央资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的审计机构。

4.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承担本项目审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委派人员须为注册会计师,且拥有其他相关专业资质者优先,如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以确保其具备扎实全面的专业知识体系。

2)要求至少具备3-5年的审计工作经验,且有丰富的制造业项目审计经验,熟悉制造企业的审计要点与常见风险。

3)精通财务、税务、会计等知识,具备出色的数据分析能力。

4)务必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与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商业机密,过往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2年内承接相关项目情况等);

2.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业人才团队情况;该服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情况(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从事审计工作的年限,是否具有丰富的制造业中小企业项目审计经验等);

4.工作方案(包含落实推进思路和方案、预期成果、时间响应程度等)。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有目录、页码,一式5份,封装。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报名单位将申报材料于3月21日17:00前提交至苏州市工信局227室(姑苏区三香路998号10号楼),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12-68616227

监督电话:0512-68616367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