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科创委、高新区经发委:
省工信厅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以下简称“CDO”)制度,现将《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的通知》(苏工信数据〔2021〕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申请表”、提出CDO推荐人选(每家企业只能推荐1人),优选1~2家企业重点推荐,试点企业工作内容、企业条件和工作流程详见附件,我市将综合各地申报情况推荐上报。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企业CDO制度试点工作,并于2021年7月7日前将本地区“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各地主管部门在申请表推荐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统一报送我处。
联系人:王若雄 徐琨 联系电话:68616231
附件: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的通知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