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四部门公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2020年批次及2018年批次复审合格)名单,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华东分所两家企业成功入围。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 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要求,公布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可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