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委:
为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水平,根据《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苏经信交物〔2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19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为工业设计成效突出的设计企业和工业企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领域),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交《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上报。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于10月10日(周四)前一并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二)评审。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开展培训、材料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
(三)奖励。市工信局对所有获评企业,发文公布、授予奖牌,对各区获评企业予以资金奖励,同时鼓励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政策支持。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培训辅导、组织推荐等工作。鼓励各地区制定工业设计政策,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园区)建设、设计成果产业化、设计大赛举办等工作。
2、严格审核。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要求,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本地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上报企业不超过7家。
3、按时上报。各地工信部门汇总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Word版和PDF扫描电子版各1份)和企业汇总表(附件5、6),于10月10日(周四)前一并行文报送我局技术创新处。联系人及电话:吴飞,68616225,电子邮箱:szjscxc@163.com。
附件1.苏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2.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3.苏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企业类)申报材料
4.苏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企业类)申报材料
5.2019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工业企业类)汇总表
6.2019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设计企业类)汇总表
附件1:苏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_2018.0515.docx
附件2 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3 苏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企业类)申报材料修订版.doc
附件4 苏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企业类)申报材料修订版.doc
附件5 2019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工业企业类)汇总表.xlsx
附件6 2019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设计企业类)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