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循环发展。针对我市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澄达集团有限公司等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机电设备而被省节能主管部门施以淘汰类差别电价的7家用能单位,自4月12日起,省节能监察中心王合迎、李小燕同志等一行对其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复查。
在复查过程中,省节能监察中心监察组听取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整改完成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淘汰设备的处置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排查,确保监察效能。经实地复查,涉及的7家用能单位均已将国家明令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予以淘汰并进行了妥善处置。市节能监察中心相关人员参与了专项复查。
复查工作是强化节能监察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促进相关企业强化节能意识,及时推进节能违法行为的整改落实,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