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重要手段。2020年我市纳入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企业共20家,主要涉及轮胎、建筑石膏、铝合金建筑型材、工业硫酸、钛白粉等企业。
为确保我市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监察任务,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本着“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对20家企业开展前期预查,目前已完成16家。
为做实做细各项准备工作,让所涉企业了解国家标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准确理解,规范企业能耗自查报告格式,我中心将相关材料汇编印刷成册,分发给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对照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开展节能专项自查,并现场查验生产设备和工艺,为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