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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1-06-16 09:38:42 浏览量:字体: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产业专家在专项资金、发展规划、课题研究等各类评审、咨询、决策中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作用,进一步充实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库,决定公开征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从重点企业、高校院所和会计事务所等单位中征集专家。征集范围分为产业领域和专业领域。

产业领域包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光通信)、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氢能、风电、光伏、智能电网)、航空航天及轨道装备、汽车(车联网)及零部件、数控加工设备及精密加工、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碳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高端纺织、工艺美术、丝绸、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5G(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应用产业)、纳米技术应用、节能环保、船舶海工装备等。

专业领域包含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工业文化遗产、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兼并重组、平台基地建设、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审计等。

各处室可根据工作实际增设领域,并按照要求完善专家

二、服务内容

专家库主要为我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参与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

(二)参与工信课题、规划、政策文件的评审论证工作。

(三)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四)参与其他咨询论证工作。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诚信履职。本人和推荐单位的信用良好,自觉遵守专家库管理规则。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熟悉相关政策、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年龄为60周岁以内的在职人员(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咨询、审计等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市工信局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较重及以上信用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企业专家。所在企业为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等;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是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

2.高校院所专家。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参与过企业横向课题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需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3.管理专家。需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科级正职(含)以上职务,担任高校、高校院所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是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负责人、行业协会(学会)、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征集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入库专家填写《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按产业和专业领域方向报市工信局相关业务处室(见附件1)。

(二)市工信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受理、审核、把关与自身产业和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申请资料,初步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将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汇总各业务处室推荐的拟入库专家名单,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入库专家。

(四)对已入选工信部、省工信厅专家库的专家,可直接入库。

五、专家管理

(一)市工信局开展项目评审、课题立项、咨询论证等工作,将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专家在参加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费用。

(二)入库专家应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对无故不参加或多次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将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将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定期查看评审专家评价记录,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区)工信部门、局相关业务处室应充分发动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联盟)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进一步充实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队伍。

(二)每家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高校院所、会计事务所可推荐2-3名专家。

(三)市工信局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职能分工,推荐更新后的每个产业和专业领域专家应不少于20名,从而满足后续专家抽取要求。

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7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秋漪;电话:68616251;邮箱:2235500811@qq.com

各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方式
序号 业务处室 联系方式 产(专)业领域
1 电子信息产业处 68616206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光通信)
2 智能制造推进处 68616221/68616271 智能制造
3 装备工业处 68616267/68616217 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
氢能
航空航天及轨道装备
汽车(车联网)及零部件
数控加工设备及精密加工
4 材料工业处 68616319 新材料
5 生物医药产业处 68616311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6 消费品工业处 68616306 高端纺织
工艺美术
丝绸
7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68616231/68616279 人工智能
大数据
云计算
区块链
软件工程
8 信息化推进处 68616227 工业互联网
计算机应用技术
5G(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应用产业)
9 技术创新处 68616275 纳米技术应用
工业设计
工业文化遗产
10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68616346 节能环保
11 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68616321 船舶海工装备
12 企业服务处 68616317/68616210 企业管理
经济管理
兼并重组
平台基地建设
14 办公室 68616301 财务审计

附件

各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方式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入库申请表

汇总表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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