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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1-01-27 15:31:18 浏览量:字体:

张家港市工信局、常熟市工信局、太仓市工信局、吴江区工信局、吴中区工信局、相城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经发委、高新区经发委: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1〕23号)转发给你们(附件1),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工作

1、申报主体需获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各地推荐上报总数不应超过该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数量的三分之一,并按推荐顺序对申报主体进行排序。

二、关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工作

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的申报数量不做限制,申报主体需为工业设计园区运营单位。请各地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力争实现苏州市零的突破。

三、关于2017年度认定(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2021年度有7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涉及复核(名单见附件2),请各地做好复核申报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按时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将被摘牌。

四、其他事项

1、请对照省工信厅通知中的申报材料清单,指导有关单位填报有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内容完整。本次申报新增了提交工业设计中心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请通知企业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复核材料的要求与创建申报相同。

2、关于创建工作,请各地在3月19日前将汇总表(一份,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意见表处盖单位公章)上报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在4月9日前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方能在线办理申报(在线办理时间为3月22日9:00至4月20日17:00)。

3、关于复核工作,请各地在4月9日前将汇总表(一份,表格样式与申报创建的汇总表一致,盖单位公章)、复核单位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意见表处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复核单位无需在线办理。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

各地工信部门联系电话:

苏州市工信局0512-68616275

张家港市工信局0512-56729023

常熟市工信局0512-51530329

太仓市工信局0512-53572327

吴江区工信局0512-63982173

吴中区工信局0512-65287617

相城区工信局0512-85182061

姑苏区经科局0512-68727612

工业园区经发委0512-66681027

高新区经发委0512-687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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